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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资料说明
1、申报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评审材料由各地方、部门的引智归口部门组织编写。
2、“申报单位”是指申报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所在单位。
3、“行业主管单位”是指各市、县或省直机行业主管部门。
4、“归口部门”是指各市、县省直机的外事部门(引智办)。
5、“单位性质”一栏,请在符合“企业”、“事业”、“国有”、“民营”项上面打“√”。
6、“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意见”由外国专家局组织填写。
7、除以上材料外,还应附以下材料:
(1)“基地”的综合介绍(不少与1500字)。
(2)引智成果的详细介绍及成果推广计划与推广方式(逐个逐项介绍)。
(3)“基地”已制作好的画册、光盘等宣传资料等。
8、申报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评审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海南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0898)65334221
9、引智示范单位的申报材料按此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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