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序号:
批准序号: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
项 目 申 请 表
项 目 名 称
组 团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年 月 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主要供已授权委托办理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省市,在申报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填写。
二、由组团单位填写,并经业务主管厅局、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
三、地区、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直属机构。
四、封面的申报序号是归口管理部门的汇总表中序号,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五、"行业类别"按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大类号码填写。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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