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 项 目 申 请 表
项 目 名 称 组 团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年 月 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填表说明
一、此表由组团单位填写,经业务主管厅局和有出国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同意,由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地区、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 三、封面的申报序号是归口管理部门的汇总表中的序号,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四、“行业类别”按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的大类号码填写。 五、专家评审栏应经高级技术或管理人员认真评审后,签署意见。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有关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评审结论(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签字 职务或 工作单位 或 盖 章 职 称 年 月